最新快讯!送手机、给首付买豪车、还带女友一起发财?原来是甜蜜陷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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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某先是许以豪车,又说要带着对方投资赚钱,女子小林就这样掉进了一个“甜蜜陷阱”,待她发现陈某竟以已婚身份谎称单身时,已被骗了50余万元。近日,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,陈某构成诈骗罪被判十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。昨日,小林将定制的锦旗送到翔安新店派出所。
“多金男友”竟已婚有子
小林在翔安新店工作,2020年7月她在朋友介绍下,认识了一名30多岁的男子陈某。“交往一段时间就送了一部手机。”报案时小林介绍说,随后,陈某又“送”了一部二手豪车给小林。但豪车是以小林名义贷款购置的,陈某只负责了4万元的首付款,月供仍需小林支付。
不久后,陈某主动提出要带着小林一起赚钱,并称自己有投资渠道,且回报丰厚。看着陈某拿出的,声称是跟合作方签订的一沓合同,小林信以为真,半年时间内她先后多次向陈某的银行账户汇款转账达50余万元。起初,小林也收过“分红款”,但几个月后,小林意外发现陈某已经结婚并育有一个孩子,小林恼羞成怒提出分手,并要求陈某退还自己的投资钱款。当时,陈某以投资失败为由提出延期退还,并提出可继续支付每月的“分红”。然而,到2021年4月,陈某以小林打扰到自己正常生活为由,连投资分红都停止支付了,更不用提退还投资钱款。发现陈某断联后,小林报警。
身份信息和合同都是伪造的
新店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。“调查期间,我们发现陈某此前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错误的。”经办民警朱逸晨介绍说,根据其在所谓的合同上签下的身份证号,查无此人。经过对比研判,陈某真实身份被确认。同时,民警还发现此时陈某还在与另一名女性受害者接触,已骗得10万余元。新店派出所迅速出动精干警力对陈某实施抓捕,于同年7月在厦门一出租屋内将其抓获。
除了身份证号,陈某还编造了户籍地。此外,他给出的合作合同也都是伪造的。陈某对自己以恋爱名义诈骗他人钱财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,其所说的投资渠道也都是虚构的,目的就是先博取被害人信任再伺机骗钱。
今年四月,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,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。
(厦门日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于鲁川 江龙)